(吉隆坡13日讯)高庭今日宣判,一名妇女在2年前贩运471.1克冰毒无罪释放。

法官拿督阿查哈阿都哈密基于控方无法针对此案提出表面证据证明被告有罪,而裁决这名网络商家莱罗妮莫哈末三苏丁(36岁)无罪释放。
莱罗妮莫哈末三苏丁被指在2022年4月7日晚上9时25分,在旺沙玛珠一间公寓贩运重471.1克冰毒,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此案主控官为沙贾拉都杜副检察司,而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拿督仄丹兰。
这案从3月11日开始审讯至今,控方已传召了8名证人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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