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随着巡警摩哆撞轿车的视频流传网络后,引发网友热烈讨论,有网友甚至在网上询问,若轿车在路上被警车撞毁,司机该如何索偿。
针对上述问题,一名律师回应指,民众可以通过法庭程序向政府追讨赔偿,因此无需担心。
律师莫哈末阿玛指出,被警车撞及的司机,需在事发的24小时内报案,并向警方提呈证据,因为警队的交通工具都没有保险保障。
“但受害者无须担心,可以向政府要求赔偿。”

他对网媒“Majoriti”说,警队的摩哆概括在“政府交通工具”类别,当中包括部长或王室的官方车辆、警队交通工具如警车、流动警局、消防车及救护车(不包括私人车辆)。
毕业自国际伊斯兰大学的他说,根据1956年政府诉讼法令5条文,该条文阐明在政府法令下,任何公务员需为任何犯错行为或疏忽或罔顾负责任。
“这意味着根据相关法律,如果公务员犯过、疏忽,或没有进行他们应该的职务,政府需为其行为负责。”
他指出,政府在1948年公共机构保护法令下,涉及政府车辆的车祸,只有3年期限可把政府控上法庭;鉴此,受害者必须在3年期限内尽快采取法律行动,否则法官很大可能不会处理这类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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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1948年公共机构保护法令规定任何法律行动,包括罚单、提控或诉讼,必须在案件发生的36个月内进行。
早前报导,一名巡警护送警车,把嫌犯押回警局时,其摩哆不慎撞向一辆轿车,导致轿车出现刮痕,惟涉及车主尚未报案,警方呼吁车主出面报警。
此小车祸于本月8日下午约5时30分,在新山路第12公里处,朝亚依淡方向的路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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