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名华裔商人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提呈的A表格,因涵盖造假资料,被提控上庭。
大马公司委员会(SSM)今日发文告指出,这名商人张伟豪(译音,Teoh Wei Hau)在注册公司时所提呈的A表格,虚报Hai Tian Herbal Enterprise的经商地址。
“这名商人因此在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197法令)第12(1)(d)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以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文告说,被告在地庭否认有罪,法官诺丽娜择定此案在3月20日过堂。
大马公司委员会警告公众,197法令第12(1)(d)条文是严重罪行,大马公司委员也严正以待,因为这会影响该委员会收集的资料的准确性。
“我们对被告采取的法律行动,希望给被告一个教训,也提醒公众始终遵守197法令。
“除了确保企业界了解信托责任和商业道德外,我们也始终监督企业界遵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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