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在遇到这样的地狱租客后,我平白无辜损失3万多令吉。”
李育蓝说,早年她以46万令吉购下这间公寓单位,当时装修和买家具电器,共花了5万令吉。
她说,这间装修好,又崭新的屋子,她和家人都不曾入住,结果惨遭地狱租客住在面目全非,臭气冲天。
她说,她以每月1500令吉出租,但当时租客指仅与妻子两人搬入同住,后来她发现还有一名年约5岁孩童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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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而今该租客拖欠2个月租金,及上千令吉的电费,加上善后屋子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律师费、更换损毁的家具等,至少需耗费3万令吉,也可能更多。
另一方面,王松富呼吁其他屋主引以为鉴,出租前先了解清楚租客的背景,避免租客在屋中从事不法勾当,或遇到地狱租客。他促警方尽快调查,找出该租客下落。

恶名昭彰
该名黄姓地狱租客除了有2项犯罪前科,也是有租屋“前科”,至少有3名屋主曾中招,在丹绒道光一带恶名昭彰。
李育蓝说,该租客签租屋合同时,声称本身是某贸易公司的董事和股东,每月收入有5万令吉至10多万令吉,但她到租客给予的注册公司地点找人时,才惊觉该商业单位早已人去楼空,根本没该间企业。
她说,该租客身分证的地址,是对方10年前租住屋子的屋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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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报案后,听警察说租客是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通缉犯,曾因毒品被警方捉过,而其印尼籍妻子,也是涉嫌非法入境。”
针对租客是“通缉犯”一事,东北县警区副主任李瑞式周六(9日)受询时说,该名黄姓男子非警方通缉犯,但男子有2项犯罪前科,分别是吸毒及贩卖盗版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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