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5日讯)罗厘跟车员趁妻子外出工作,家里没人时,指示10岁继女脱光衣服躺在床上供他性侵,事后还恐吓女童不可向人泄漏!
据了解,女童后来将遭遇告知邻居兼玩伴,进而被邻居家长揭发,嫌犯才被警方逮捕,并于今日被控上法庭,惟35岁被告面控时,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2月24日晚上10时20分,在峇株巴辖巴力士隆一花园住宅,将手指插入10岁继女生殖器官,此行为构成性侵,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14(d)条文,并与相同法令16(1)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拍摄:刘福来)
另外,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6(1)条文(可信任的人性侵)附加刑罚下,一旦罪成,可额外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鞭笞不少过2鞭。
被告今早聆听控状后,在法官阿布巴卡面前否认有罪,同时,法官耹听控方建议后,基于被告是近亲关系及同住一屋,为保护受害人,不允许被告保释。
另外,根据案情,被与妻子于去年9月结婚,并与妻子和前任丈夫所生的5名子女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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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天,被告趁女童(继女)的兄弟姐妹和母亲不在家,指示女童将手机拿给自己,并叫女童脱光身上衣物躺在床上,开始抚摸女童的乳房,以及将手指插入其私处。
女童事后告诉玩伴,后者告知家长后,该家长觉得事态严重,便向社区领袖报告,由后者携女童报案,医药报告也证实女童处女膜破损,被告于2月28日被捕及延扣至今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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