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9日综合电)曾为JKF女郎的网红“青青”2020年9月16日深夜带知名YouTuber“放火”到住处过夜,青青当时的同居男友陈昰勋隔天凌晨2时许回家,惊见“放火”只穿四角裤跟青青独处,顿时绿炸,陈男和友人蒋家豪联手逼“放火”全裸下跪道歉,还拍他裸照、逼签30万(约4万5050令吉)本票,后来“放火”的父亲拿25万台币(约3万7544令吉)救子,陈男才放人,但事后“放火”发现他的裸照被陈男等人外流,控告陈男、蒋男连带求偿175万台币(约26万令吉)。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见解,判2人连带赔偿“放火”100万台币(约15万令吉)确定。

现年26岁的“放火”本名李育群,案发前经营“放火Louis”频道,他告诉法官自己当时有百万订阅人数,观看人数上亿次,曾名列“网红四大天王圣火玉尊”之一,但案发后因恐惧而不再发布影片,2020年10月他发现裸照在网络流窜,媒体也报导他疑遭仙人跳,甚至有“黑粉”将外流照片恶搞P图、酸言酸语,造成他的频道流量大幅下降,工作停摆,精神、收入都遭受重大影响,法院已依恐吓取财罪将陈男、蒋男各判刑10月、8月徒刑定谳,另依以网络张贴猥亵影像供人观览罪,判陈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定谳,因此他针对恐吓部分,向陈男、蒋男连带求偿75万台币,另针对散布裸照向2人连带求偿100万台币。
28岁的陈昰勋辩称,当时他在住处发现女友青青与“放火”深夜共处一室,行为举止亲密,显然超过普通异性朋友来往范围,出于义愤及“警告”动机,他才会要求“放火”下跪道歉,但辩称“付款换取离开”是“放火”自己提议的,他没有恐吓勒索的意图。
青青前任只愿赔5万
已因恐吓取财罪服刑的陈男还说,他把“放火”裸照传给友人蒋男,是为了保存“放火”介入他与青青感情的证据,没想到蒋男会将照片转传群组,至于“放火”在案发后减少更新YouTube频道,是因为他的自媒体经营重心,转移到游戏实况平台Twitch,甚至“放火”自己多次于游戏实况中提及此案,以戏谑、夸张表演方式博得粉丝支持,显见他的名誉权受侵害并不严重,赔偿金额应酌减为5万台币(约7508令吉)。
但高院依据“放火”提出的直播观众人数统计等资料,认为他被陈男等人散布裸照后,虽以YouTube“火火放”副频道复出,但复出状况不佳、经济效应也差,又在Twitch创立“火火放”帐号直播电玩,仍遭网民调侃,确实受害严重,审酌后判陈男、蒋男连带赔偿“放火”100万台币确定,并须将照片及电子档销毁,不得复制、散布。
文:台湾壹苹新闻网
图:台湾壹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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