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妇女同时为儿子和女儿举办两场婚礼,讵料餐饮业者在婚宴上提供的食物份量不足,令妇女一家人蒙羞,因此怒告上消费人仲裁庭索赔3000令吉。
索赔人是60岁的妇人卡丽达,来自丰盛港,她于去年底同时为儿子和女儿举办了两场婚礼。
她在消费人仲裁庭上称,她为在去年12月16日所举办的婚礼订购了400人份食物,每人价格为12令吉,总数为4800令吉。
她不满有关餐饮业者为婚宴上提供的食物份量不足,她要求对方赔偿3000令吉,其中2400令吉是因为没有得到所订购的食物,并另外索赔600令吉是因为对方让她感到羞耻和尴尬。
她在听证会上向消费人仲裁庭主席哈菲兹申诉,婚礼午餐从中午开始,但到了中午约12时08分,两对新人主桌上并未准备好。
她称中午有120名客人来吃午餐,但到中午约12时45分,食物已经吃完了,她为此去买炸鸡,家人也特地烹煮菜肴来应付当时的场面。
她声称,业者提供的白米不足以应付客人。
“600令吉的索赔是为了造成羞耻和尴尬,因为被告毁了这场婚礼。”
根据英文《星报》今日报导,然而,新山消费人仲裁庭主席哈菲兹在听取了被告的陈述后,驳回了相关索赔。
索赔人以4800令吉订食物
来自丰盛港的Gee Catering and Supplier业者法丽达(54岁)在庭上解释,索赔人以4800令吉订了400份的食物。 不过,索赔人还为新婚夫妇点了主桌菜肴和两份甜品,这额外的订单将原本的4800令吉价格提高到52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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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每人12令吉的价格包括油饭、白米饭、香辣番茄鸡、黄姜肉、腌黄瓜、橙子、两种糕点和糖浆饮料。
“主桌上的额外菜肴是8位客人(包括新娘和新郎)的三味鱼和大虾。”
她说,她运送了3箱大米,但每箱10公斤大米足够150名客人食用。
“我多次询问索赔人,所点的食物是否够400位客人吃。”
基于她从事餐饮业30多年的经验,她也建议索赔人为另外100位客人(包括儿童)额外点餐。
法丽达说,索赔人支付了200令吉押金,然后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了3000令吉,并于去年12月16日支付剩余的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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