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执业律师颜炳寿指出,公司如果要以纪律问题扣除员工的奖掖金,必须设立一个内部调查“审核评估制度” ,不能草率判断纪律失误问题。
他针对著名日本拉面店“豚麺処 官兵卫”声称,公司并没有扣除员工的基本薪酬,只是基于纪律问题扣除奖励金一事,在面子书专页提出见解。
颜炳寿形容,在这起事件上,这家拉面公司的公关危机处理,应对得还可以、四平八稳。
“我国的雇佣法令的确不允许公司,因雇员工作纪律和失误而‘惩罚扣薪’。然而,如果员工因为关键绩效指标(KPI)不达标、纪律失误问题、频频请病假、客户合理投诉等等,而失去勤工奖、奖掖金各种奖掖津贴,公司并不犯法。”
但他强调,公司必须设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审核评估制度。
另外,颜炳寿也点评,这家拉面店的作法似乎有点矫枉过正。
“让员工失去奖掖金的条规,貌似包括‘白狗偷吃,黑狗当灾’的‘连坐责任’、克扣奖掖金是否有上限、部分条规过份严苛、失误赔偿等问题。
“这有条规合理性的争议, 同时可能产生另一个议题:这是奖掖制度,还是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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