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上诉庭今日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必须对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一名中国籍男子负责,赔偿死者家属约35万令吉,以及从立案起计算的利息。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该五星级酒店应赔偿给死者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姿玛和拿督王健强,判词由王健强宣读。
上诉庭认为,该五星级酒店存在疏忽过失,泳池最深处达3公尺,未配备救生员,且监控摄像头无人监控。
此外,上诉庭也说,尽管有英文免责告示牌,但酒店未能证明中国旅客能理解英文,也未证明在入住时向旅客告知有关免责条款。因此,该酒店应尽相应义务。
中国籍死者的代表律师为罗章武;酒店的代表律师为颜康益。
罗章武也是中国驻马领事保护协助法律工作者,他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死者是22岁的戚祥清,来自云南一个贫困农村家庭,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
他说,死者于2017年第一次来马,也是死者人生中第一次入住五星级酒店,没想到入住当天到泳池游泳就溺毙。
他透露,在此案件发生后,该酒店已在泳池增加了多国语言的免责告示牌,包括中文、日文和阿拉伯文等;而且泳池最深处也从3公尺减至1公尺多。
“这个举动不言而喻,酒店也认为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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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章武说,此判决在民事法、证据法等多项领域立下了标杆判例,也具有重要意义。
他补充,随着两国免签政策的实施,旅客数量大幅增加,这一案件提醒了旅游业者和景点管理者,除了享受旅游红利,还必须时刻注意旅游安全防范,确保旅客安心出行,平安回家。
地庭和高庭判决认定 酒店有免责声明就无需负责
罗章武说,地庭和高庭过去的判决,都认为酒店已有免责声明,因此无需承担责任。
他指出,地庭也提出,死者家属无法证明与死者有血缘关系,虽然有中国户口本有写明跟谁住在一起,但未能找出负责发出户口本的证人出庭作证。
“遗体要运回中国时,大使馆会要家属授权才可送回去,当时死者父母都已作出证明。法官不通情达理。
“每一个文件都要找证人证明,这对我们来说是为难。”
此外,地庭当时也因大马没有法律强制泳池旁一定要有救生员,因此认为酒店没有责任。
经过这件事后,罗章武认为,政府应该立法规定公共游泳池必须要有救生员,以减少发生意外。
罗章武在2019年为死者立案,地庭和高庭分别在2021年和2022年宣判酒店无需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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