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盛港17日讯)神料店业者无执照公开售卖爆竹,警方上门充公逾3000令吉爆竹,并当场逮捕华裔业者。
水警行动部队丰盛港第二分队根据情报,于大年初七人日(16日)晚上9时许,突击检查丰盛港区内一家神料店,充公总值3640令吉的各类型爆竹。

此行动由罗斯里官员率队执法。
执法人员发现该神料店业者在店内储藏和无申请执照非法售卖爆竹,当场逮捕一名42岁的本地男子协助调查。

丰盛港警区今日在面子书贴文指出,嫌犯及充公物品皆移交至丰盛港警区刑事罪案调查组,进一步调查。
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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