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大马版“穿云箭”射公寓单位!甲洞1公寓住户竟在高楼露台放烟花,火焰往上溅射,至少6、7层的单位被殃及,所幸没有造成灾难。
据悉,事件是发生1座40层楼高的公寓,其中1高楼单位在露台点燃大量的烟花,烟花火四处溅射至其他层楼的单位,险象环生。
公寓高楼露台点燃大量烟火事件被临近居民拍摄下,上载面子书群组,并且警告有关危险行为,罔顾邻居的安全。

另一方面,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卡诺助理总监证实,上述案件是于本月11日,在甲洞帝沙城市园的一座公寓发生,惟警方没有接获任何一方的投报。
“警方主动调查发现,有关公寓管理层已向涉案的男租户发出警告信。”
较早前,警队秘书阿尔札夫尼副总监曾提出劝告,民众应到空旷地区燃放烟花爆竹,以免滋扰他人。
“民众在午夜12点后,燃放烟花爆竹或滋扰居民,因此警方将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7条文及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13条文对付;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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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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