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2日综合电)台湾赖姓男子2022年5月透过交友软体约出一名正妹,2人在赖男租屋处聊天,后来却出事了,正妹控告赖男性侵并求偿30万元,指称赖男违反她意愿,摸她胸部还把手伸入裙子里,用半根手指插入下体,直到她病情发作、喘不过气,赖男才停手。
正妹告诉检警:“因为我有3重人格,那天喝了自己买的沙士,就切换到另一个人格。”检察官认为正妹一喊停,赖男就没有继续,不构成强制性交或猥亵,将他不起诉,法院一审也依此判决赖男免赔。
此案侦审时,赖男喊冤说:“当时是你情我愿,她躺在我身上,我就把手伸进去,她也没有表示反对或反抗。”

但正妹指称当天2人约在北市西门町万年大楼碰面,然后一起走去赖男在附近的租屋处,途中她买了一瓶沙士喝,进房间后,一开始是单纯聊天,后来她坐在床上,赖男就慢慢靠近,把她压在床上,手伸进衣服摸胸部,另一只手从裙子伸进去摸下体,“手指有伸入阴道一半,但没有完全伸进去”。
跌下床变 原本人格
正妹还说,她当时创伤压力发作,开始喘不过气,“我告诉赖男,现在病情发作,压力很大、很焦虑,接着我从床上跌下撞到桌子,才从另外一个人格回到我原本的人格,因为我有三重人格。”
至于她在案发前何时变换成另一个人格,正妹表示她跟着赖男走去租屋处的时候,买了一瓶沙士喝,“我就断片,切换到另一个人格,所以过程发生的事情,我不是记得很详细”。
依据鉴定,正妹的胸罩、内裤虽验出赖男DNA,但外阴部、阴道没有验出精液或男性DNA,加上正妹自己也说,她表示病情发作后,赖男就没有再压着她,检察官因此认为性侵、猥亵事证不足,先前已将赖男不起诉。求偿案部分,法官也认同检方认定,一审判赖男无须赔偿。可上诉。
文 综合报导
图 互联网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