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两年前被判贩毒罪成的2名华裔男子,今日在上诉庭上诉得直,成功逃过死刑,得以在农历新年前与家人团聚。
以法官拿督瓦吉尔阿南、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兹祖阿兹米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是以莎阿南高庭法官判决错误为由,一致裁定上诉人李家昌(译音,50岁)和林嘉凡(译音,24岁)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李家昌和林嘉凡是分别被控于2019年1月7日,在第2吉隆坡国际机场携带513.2克和568.2克的甲基安非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治罪。

莎阿南高庭随后共同审理两宗案件,并于2022年8月3日裁决两名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其中一名辩护律师李瑞铭今日向媒体指出,两名被告犯案前并不认识对方,他们当时是受犯罪集团蒙骗,将以为只是中药的违禁品藏在大腿部贩运出国,从中赚取一些钱,没想到贩运的却是毒品,最终在机场人赃并获。
他说,此次上诉庭的判决,把两名被告从鬼门关救出来。
“他们今天已经释放回家了,对他们家人这是最好的新年礼物。”
辩护律师还有李飞、黄美英、赛希拉、努鲁阿琪拉和拿督哈尼夫;主控官为祖基比里阿都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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