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访: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阿拉乌丁
(吉隆坡7日讯/独家报导/独家摄影)吉隆坡警队一哥指出,虽然“爆竹及烟花禁令”已解除,但民众仍需遵守一定的条规,才能燃放烟花及爆竹,以期减少风险、安全过节!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阿拉乌丁指出,这些条规,包括民众只能向合法商家购买、切勿私自乱掺不同种类的烟花和爆竹、以及避免在深夜燃放烟花爆竹等等。
阿拉乌丁日前接受《中国报》独家专访时指出,每逢佳节的深夜,警方必定会接获大量的投诉电话。
(视频拍摄:陈梓健)
“多数民众的投诉,都是有关他们深夜准备入睡时,却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巨大噪音,十分扰民。”
他说,他了解烟花爆竹能为庆祝佳节助兴,政府也放宽相关禁令,但这不代表民众能为所欲为。
“从法律层面来说,根据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13条文,凌晨12时后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造成干扰或危险的行为,警方可对他们采取对付行动。”
他希望民众能有同理心,在凌晨大部分人休息或睡觉的时间,不要制造噪音,这样一来能避免冲突,也维持社会和谐和平静。

另外,他也分享3个安全燃放烟花的“小贴士”,其一,先阅读包装盒上的说明和警示。
“有的烟花不允许手持,有的要放在平坦地面,发射口必须朝上等等,这些都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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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他说,尤其是青少年和少年,需要在父母或监护人看顾下燃放,避免意外发生。
“最后,切记选择空旷的场地燃放,同时确保周围没有易燃品和避免人潮密集,也不要一次过燃放大量烟花和爆竹。”
阿拉乌丁在专访后,也手举春联向《中国报》读者及全国华裔同胞拜年,预祝各界身体安康、心想事成。
自己乱乱掺 爆炸可致命
烟花爆竹的成分经过严格配比而制,民众切勿“乱乱掺”不同种类的烟花和爆竹,否则轻则致伤,重则夺命!
阿拉乌丁强调,烟花爆竹含有易燃爆炸的成分,无论是制作、贮藏还是燃放,都需要非常小心。
尽管如此,他说,却仍有民众选择冒险,他们自行发挥“创意”,将爆竹的包装拆开后,把成分随意掺在一起。

“这是非常危险的做法,这可能导致爆竹的爆炸力和涉及范围超乎预期,导致旁人受伤,甚至致命。”
据他所知,这种现象在吉隆坡等城市鲜少发生,但民众切勿随意尝试。
“我身为警员,虽然对爆炸物的知识知晓一二,但也不敢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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