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查鲁丁指出,行动党白沙罗区前国会议员潘俭伟因发表侮辱彭亨苏丹阿都拉的言论,将于明午被警方传召录取口供。
拉查鲁丁今午发文告证实,警方已接获指控潘俭伟在社交媒体侮辱彭亨苏丹的投报。
他说,这些言论包括“相信我,这不是诈骗”、“哇,这么多年过去了,纳吉/巫统的‘网络枪手’仍然爱我”、“我没听错吧?请问有人可以让我入狱1年,但必须要支付我5000万令吉吗?拜托了。”、“贼王赦免了!!”。

“时任国家元首是根据联邦宪法42条文行使特赦权,而上述言论的本质是煽动人们去仇恨和侮辱王室。”
拉查鲁丁说,有关调查将交由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D5检控及法律组,并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4(1)条文,及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233条文展开调查。
他说,潘俭伟将于明日下午1时,被警方传召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检控及法律组办事处录口供,以协助调查。
潘俭伟于日前在社交媒体连发多文,调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刑期与罚款减半,惟有关言论遭网民和各政党人士批评,由于此宽恕决策关乎刚卸任的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有者更宣称会就此事报案。
相关新闻:
●将发动全国报案行动 巫青团:查潘俭伟!
●纳吉减刑|潘俭伟调侃 “谁要给我5000万 我愿入狱1年”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membershipFn.push(function(privilege) { if (!privilege.includes(\"premium_ads_flow\")) { let element = document.querySelector(\'#subscibe-text-promo-in-article\'); element.classList.remove(\'d-none\'); element.classList.add(\'d-flex\'); } });
●向纳吉发“忏悔文” 潘俭伟冀获巫青团赦免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