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法官庭上训斥一名性侵表妹的被告,“你哭也没用,还是省点力气,改过自新,重新做好人”。
来自雪州蒲种的23岁被告(散工)趁表妹回乡探亲,家人不在而借故亲近,强行搂抱及亲吻14岁表妹,今日被控性侵,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地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审判前,向被告作出上述严厉训诫;被告在闻判后一度哭泣,而遭到法官斥责。
(刘福来摄)
法官随后判处被告监禁2年和鞭笞1下,并在刑满后出狱必须接受警方监视1年。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3时19分,在麻坡一间住家,触摸当时14岁少女的脸颊和搂腰,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加鞭笞。

案情指出,被告已婚,与妻子离异,育有一名4岁孩子,被告与14岁受害少女为表兄妹关系,被告趁表妹与舅舅回乡探望外婆,邀请表妹(受害少女)到阳台喝冰水,当她来到阳台后坐在桌子上,站着与被告坐在阳台椅子上的被告交谈,被告突然握住少女的手,并多次亲吻她的手。
受害少女跑到厨房回避,被告也追着到厨房,拉扯和搂住少女的腰,强吻受她的嘴巴,并触摸背部,少女事后跑进房间躲避。
警方在少女报案后,于2023年5月9日晚上9时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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