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2日讯)30岁华裔厨师因4年前非法拥有枪支、武士刀和毒品,今日在麻坡地庭承认4项控罪,被判监禁共246个月;由于刑罚同期执行,只需入狱66个月。
被告陈伟胜(译音)面对4项控状,其中3项与枪支和利器有关,被告在法官伊尔万苏艾本面前认罪。
根据第一和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20年1月25日凌晨3时,在麻坡外环公路的红绿灯附近拥有一把枪支,即捷克制造的CZ 75手枪,还有6发子弹。

被告是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指出,被告在在同一个地点因持有武士刀,在1958年腐蚀物、爆炸品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高达2年和鞭笞。
法庭针对以上三项控状,每项判处坐牢66个月,刑法将从今日开始同步执行。
此案主控官为拉也诺沙烈汉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R.K.巴拉。
被告同时也因持有19.13克海洛英、3颗马丸(0.86克),以及2.78克的五仔,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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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同样在庭上认罪,并被判坐牢48个月,刑期从逮捕当天,即2020年1月25日开始执行;这意味着被告所有4项控状,只需入狱 6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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