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3日综合电)台湾北市万华区1名立委候选人在周六上午10时许,前往万华区昆明街的昆明活动中心,针对投开票站的封签封条未有骑缝章提出质疑,警员以及监票人员也立刻上前阻止,并以强制力驱离投开票站30公尺。
警方指出,周六上午10时许,万华区立法委员候选人李慧曦,质疑952投开票站(昆明活动中心)投票箱,封签封条未有骑缝章,认为这个投票箱是不合法,警方以及选务人员也立刻将李支开。

现场选务人员以及警力,先行将李慧曦请离投开票站30公尺,因李过程中有反抗,随即强制将李拖离30公尺,但是李姓候选人仍不愿离去,最后由警方带回派出所侦讯。
警方指出,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8条,在投开票站四周30公尺,喧扰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经警卫人员制止后仍继续为之,可以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万台币(约2242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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