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10日讯)“独居华翁家中身亡”案;34岁华裔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惟被告疑似精神意识欠佳,聆听控状后竟说“我是来听音乐的”,还声称“我没有杀人”。
根据控状显示,被告蔡运城(译音)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的鞭刑。

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通译员宣读第二编控状后,被告再度发言“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后,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但被告竟回应询问“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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