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已指示部门秘书长拿督佐汉,正式发出公函给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豁免8300万令吉税项和罚款。
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7(3A)和44(6B)条文下,财政部豁免拉曼大学2017年至2023年所得税豁免,确保大学在此期间不需缴纳税款。但从2024年课税年开始,该大学仍需缴税。
“马来邮报在线”看到一封由佐汉、志期为今年10月8日,致给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主席丹斯里石清霖医生的信函,信中阐明已取消了该校欠内陆税收局、加上最高45%罚款,总额超过8300万令吉。
报导说,随着政府这项决定,暂时解决了拉曼大学欠税的问题。
不过,拉曼大学的所得税豁免,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7(3A)和44(6B)条文下,限期仅是从2017至2023年,这意味该大学从2024年课税年开始需缴税。
此外,据悉,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4(6B)条文,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虽然获准从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享有5年的豁免税务,唯这仅限教育用途。
另外,财政部也规定,从2025年1月起,拉曼大学和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必须作为两个独立实体运作,且必须各自拥有独立的账目审计。
报导说,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要求以基金会为单一实体,管理拉曼大学的请求,还未获得批准。因此在法律上,还是继续维持2个机构的独立实体。
消息指出,交通部长兼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昨日在内阁会议上主动提起这课题,安华随后拍板,决定豁免拉曼大学被追讨的税款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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