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9日讯)“小狗绑车后拖行案”;警方在接获车主投报后,已把案件转交给槟州兽医局接手,该局将援引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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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中警区主任希尔米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是于今日凌晨12时41分,接获车主的投报,指昨晚8时左右,在居林路圣淘沙花园红绿灯处,被一名男子告知有一只小狗绑在其车后。
“警方调查发现,车主是小狗的主人,但车主对此事完全不知情,导致小狗在路上无故被拖行,造成小狗脚部受伤,已送往兽医诊所治疗。”
他说,车主事后有联络妻子,才知是表弟将小狗绑在车后,以免小狗跑去邻居家溜达。
“车主坦承这是他的疏忽造成,绝对无意要虐狗,并诚挚的向公众道歉。
他说,有关事件被民众拍下视频后放上网流传,目前此案已交由槟兽医局展开调查。警方呼吁公众不要作出任何揣测,以免影响公共安全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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