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大马伊斯兰法律师公会(PGSM)主席慕沙阿旺指出,居住在GISB慈善机构的一些儿童,可能面临着被宣布为“非婚生小孩”的风险。
他说,在伊斯兰法律,尤其是1984年伊斯兰家庭法(联邦直辖区)规定,对孩子身分的承认取决于父母的婚姻状况。
“如果父亲承认那是其孩子,他需要出示有效的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他需要获得伊斯兰法庭的确认才能确认婚姻。”
根据“马新社”报导,慕沙强调,在慈善机构获救的儿童中,有些父母似乎并不认得自己的孩子,导致他们的身分模糊。

他说,在确定无效和未登记婚姻所生子女的身分方面,最大的挑战是确定父母的婚姻状况,包括在婚礼期间提交的文件证据和见证者。
“可能有见证者,也可能没有,或者见证者已离世或找不到。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婚姻可以被视为无效,导致孩子被宣布为非婚生小孩。
“这肯定会导致有关儿童难以获得教育、医疗和公民权等基本权利。”
另一方面,民事和伊斯兰法学者莫哈末哈里兹说,在民事框架方面,身分存疑的儿童有可能被宣布为无国籍。
他说,大马法律对于授予公民权方面非常严格,任何人在没有证据支持下,很难自称孩子有权登记为公民。
因此,他认为,需要加快核实获救儿童身分的过程,以避免出现相关问题,包括确定伊斯兰继承权(faraid)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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