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一名在国小教导阿拉伯语的男教师因在6年前猥亵一名10岁男学生,亵玩后者的生殖器官而被判监9年和鞭笞2下后,今日被上诉庭驳回其上诉申请,必须从即日起入狱服刑。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三司,今日一致驳回上诉人莫哈末沙里尔(37岁)因被判触摸男童私处罪成及上述刑罚而入禀的上诉申请。
另2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和现为高庭法官的拿督诺琳峇哈鲁丁。
莫哈末沙里尔被控于2018年11月22日中午大约12时15分至12时45分之间,在雪州梳邦柏斯达丽的一间住家内,猥亵当年年仅10岁的男童,亵玩后者的生殖器官,触犯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触摸儿童身体部位)。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者是在位于梳邦再也一间国小求学的四年级学生,而莫哈末沙里尔则是在该学校执教的教师,负责教导阿拉伯语文课。
事发当天,受害者和同学从学校图书馆走回班上时,在走廊巧遇莫哈末沙里尔,后者邀受害者跟他出去走走,获男童同意,但当时还未放学。
莫哈末沙里尔之后开车载着受害者离开校外,学校食堂附近的闭路电视画面显示他们俩在中午12时10分上车,车子在一分钟后驶离校园。
男童当时是坐在轿车前座的乘客位置,而“狼教师”把受害者载到自己的住家后,就带他上楼到房间内,指示男童躺在床上。
这名男教师随后在房间内,亵玩该名男童的生殖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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