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涉杀害妻子和一对儿女的罗兴亚嫌犯,今天被控3项谋杀罪和一项毒品控状,罪成可被判死刑。
被告阿都嘎波(43岁),被控于本月18日晚上约11时至凌晨12时,在苏丹阿都哈林大道一栋空置建筑物后,谋杀妻子诺贝根及女儿莉莲娜塔,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第三控状指被告也被控于本月19日凌晨12时45分,在不加歪路的一间五金店前,谋杀仅1岁11个月大的儿子阿都哈金,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在谋杀罪下若罪成将判处绞刑,或被监禁不少于30年,不超过4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
由于谋杀案还在等待验尸及鉴证报告,案展11月26日过堂。
被告也被控于本月20日凌晨1时50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哥打士打县警局肃毒组,被查出吸食安非他命、冰毒及吗啡。
被告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若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2年,或是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监控不少于2年,不超过3年。
通译员问被告是否通晓马来语时,被告答懂得一点,并手指耳朵及喉咙。
在问是否听明白控状或是否认罪时,被告回答是,又说若上苍所愿(Insya-Allah),令人摸不着头脑,即使多次询问是否明白,也是相同答案。因需待罗兴亚翻译员及病理报告,案展11月26日过堂。
谋杀妻女案主控官为峇努莎副检察司,推事为西蒂诺希达雅;谋杀儿及毒品案推事为诺希法,主控官为卡尼申副检察司。
被告神色坦然
被告今日在警方扣押下,到法庭面控,面对镜头时他神色坦然。
推事庭通译员在询问对方是否通晓马来语时,他回答懂得一些,但是则向自己的耳朵及喉咙比划。
在询问对方是否听明白控状或是否认罪时,他则回答是,假若真主意欲(Inshallah),令人摸不着头脑,即使多次询问是否明白,也是回应相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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