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送餐员约14岁女网友外出,沿途3次伸出魔爪涉性侵,被提控可能面对60年牢狱之灾。
25岁送餐员被告莫哈末菲道尔,早前通过社交媒体Telegram认识一名14岁少女网友,两人相约在深夜外出。
讵料,在前往麻坡巴冬的路上,被告沿途3次性侵少女,少女回家后揭发被告的恶行,并在父亲陪同下到警局报案,被告于同日遭警方逮捕。

被告面对3项性侵指控,今日在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卡面前聆听控状后,对指控皆否认有罪。
第一控状指被告在今年1月4日凌晨2时至4时,在麻坡阿都拉曼路至巴冬的途中,在一辆车上触摸14岁少女的胸部,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肢体性侵),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同样日期和时间,在麻坡阿都拉曼路至巴冬的途中的车上,用手指插入14岁少女的私处,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d )条文(与儿童有肢体上的接触,即使没有发生性行为),并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
第三控状指被告在同样日期和时间和同一辆车上,唆使14岁少女触摸被告的性器官,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b)条文下,并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
上述3项控状,一旦罪成,皆可分别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刑。
(本报刘福来摄)
法官阿布峇卡聆听被告代表律师占利依鲁斯要求后,允准被告针对3项控状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保释期间不可骚扰证人和受害人,同时,被告须每个月到麻坡警局报到。法官将此案择日在2月19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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