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独家摄影)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在2012年,监守自盗劫解款车和枪杀同事的保安服务公司巫裔员工以及与他共谋犯罪的华裔同党,寻求检讨他们被判死刑的申请,改判他们各监禁36年和鞭笞12下,令他们双双逃过绞刑。
现年37岁的莫哈末哈菲祖丁和35岁的谢昌达(译音),是根据去年9月12日生效的2023年检讨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提出检讨申请。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为首的三司,今早在聆听了申请人和答辩人,即控方的陈词后,一致撤销2名死囚的死刑;另2名法官是拿督哈妮峇和拿督瓦哲阿兰。
三司谕令,莫哈末哈菲祖丁和谢氏的监禁刑期从被捕日期,即分别是2012年9月25日及9月21日算起。
根据控状,莫哈末哈菲祖丁是于2012年9月18日下午大约2时至3时25分,在霹雳州太平后廊德卡路的巨人霸市前,抢劫属于一家保安服务公司的123万5715令吉款项,并开枪致死当年28岁的哈斯努哈菲斯。
因此,他被控抵触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3条文(蓄意开枪致死他人)。
谢昌达则被控在相同日期与地点,是莫哈末哈菲祖丁的同党,即他知道后者有持枪,并已开枪致死哈斯努哈菲斯。
谢氏被控抵触上述法令第3A条文(对开枪致死死者的人士持抢一事知情的共犯)。
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在去年7月4日生效前,军火(增刑)法令第3和第3A条文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然而,在强制废除死刑法令生效后,该两条文已无死刑,反之是以监禁不少过30年但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最少12下的刑罚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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