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5日讯)10名男女包括两名经理,因涉及“银行客户2420万令吉定期存款被盗提”案件的,今日被控参与有组织性犯罪集团罪名。
10人分别是苏峇马廉(56岁,教师)、约瑟芬朗坎(38岁,承包商)、纳西尔阿都(60岁,退休人士)、陈玉恬(译音,38岁,银行经理)、克丽丝蒂娜@卡罗琳皮亚努斯埃蒂普(53岁,银行经理)、苏古马兰(56岁,自雇人士)、维蕾奥妮丝佐诺(35岁,无业)、梁兴平(译音,62岁,退休人士)、哈斯兰马金(46岁,渔夫)及马兹拉尼(53岁,无业)。
他们被控在4月26日至7月10 日期间,作为犯罪集团成员,在马建屋银行(MBSB)分行犯下严重罪行,作为由第二被告约瑟芬朗坎所领导,为利益犯下严重罪行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
他们因此抵触刑事法典130V(1)条文(参与有组织性犯罪集团),一旦罪成,将面对5年至最高20年监禁。
由于案件将移交高庭审理,地庭法官阿米尔沙在所有被告聆听控状后,没有记录一众被告是否认罪。
法官也择定9月13日过堂,同时禁止所有被告保释。
在这之前,主控官丽娜哈妮妮副检察司说,此案涉及安全及公众利益,建议地庭不予被告们保外候审。
她也以总检察署需时间准备把此案移交至高庭审理的文件为由,要求地庭择定在2个月后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们以两个月等待时间过长,要求地庭择定在一个月内过堂,并称他们会在案件移交高庭审理时,向高庭提出保外候审的申请。

银行职员利用权限
篡改客户银行资料
根据报导,警方是于7月初,在雪州八打灵再也接获4宗存款遭盗提的投报。
警方随后于13日在亚庇逮捕一名38岁的银行女职员;根据警方的调查,该名落网嫌犯或与不法集团勾结,里应外合盗提4名客户定期存款户头共2420万令吉,并另外再捕13名嫌犯助查。
警方调查发现,涉案的银行职员利用权限,在银行系统中篡改客户的银行资料,其中包括将客户的拇指指纹和照片更改为集团成员的,以此瞒天过海盗提客户的储蓄。
由于14名嫌犯通过有组织性犯罪来谋取利益,因此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逮捕14人,他们也成为国内首宗在相关法令下被调查并采取行动的商业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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