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4日讯)胶工涉嫌强奸亲生女儿成孕并诞下女儿,今日被警方带上法庭面对两项控状时不认罪,法官准许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保释外出,案展8月26日过堂。
52岁被告今日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出庭面控,他总共面对两项控状。
首项控状指他于本月8日晚上10时30分,在利民济住家性侵24岁的女儿。

第二控状则指他涉嫌于2019年11月至12月早上,在利民济住家性侵受害者;上述两项控状抵触刑事法典376B(1)条文(乱伦),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30年,并另加鞭笞。
主控官诺阿西哈副检察司在庭上要求法官,让被告的每项控状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同时严禁被告在候审期间骚扰受害者及证人。
庇劳地庭法官诺马在被告没有求情下,准许被告每项控状各以1万令吉保释,保释期间若被发现违规,庭方将没收有关保释金。
法官也促请被告在保释外出后,马上聘请代表律师,并在过堂时呈上完整文件。
淡边警区是于本月14日晚上9时许,接获受害者亲戚的投报,指控其侄女(受害者)遭亲生父亲强奸。
警方经调查后,发现受害者自20岁起便多次被父亲性侵,并强奸成孕,诞下一名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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