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一名教师虐打6岁自闭症学生,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
被告迪乃斯(33岁)听取控状后,向推事沙里尔安努亚表明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7月16日早上11时50分,在位于SS7/13A路的一家托儿所,犯下有关罪行,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2条文(使用刑事武力),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3个月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阿丝玛占琳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保释金应定在1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在案件审讯期间,不准骚扰受害者至案件审结。
被告代表律师沙温不反对有关建议。
推事之后允许以主控官提出的条件,让被告保外候审,并择定8月27日再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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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报导,一名本地男子(36岁)于本月17日报案时,声称其6岁儿子在雪州格拉那再也某托儿所,被老师踹踢、殴打和粗暴拉扯。
警方事后率队到嫌犯位于雪州安邦的住家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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