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外国渔民在我国海域非法捕渔,导致我国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蒙受了高达8亿2388万令吉的损失。
更不幸的是,根据甘榜亚齐渔业研究所和《我们周围的海洋报告》的研究,全国的海产只有50%在马来西亚上岸,其余的都被外国渔民偷运回各自国家。
根据渔业局、海事执法机构和水警的记录,2020年总共记录了2亿2522万令吉的损失、2021年2亿3869万令吉、2022年2亿19万令吉和2023年1亿5977万令吉。
渔业局总监拿督阿德南向《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上述数据包括2020年至2023年期间发现的428起外国渔船在该国水域“掠夺”海产案件。
他说,外国渔民侵犯我国的海域非法捕渔,为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红枣鱼、海参等高价值鱼类在专属经济区内,遭这些外国渔民“掠夺”。
“这种在我国非法捕渔的情况,会导致鱼类供应减少,因为外国渔民不会将捕获的鱼运送到我国登陆。”
他指出,如果这些非法活动长期持续下去,我国海域的鱼类供应将进一步减少,导致海鲜产量下降,而179万公吨的海鲜产量,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0.7%,可带来每年收入达168亿令吉。
阿德南说,据统计,在包括渔业局在内的执法机构加强执法行动后,外国渔船闯入我国海域非法捕渔案件有减少的趋势。
根据2020年至2023年统计数据,共有315宗涉及渔船的逮捕案件,而且涉及的渔船都是来自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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