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独家报导)对许多在国内土生土长并可依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的国人而言,拿到蓝色身分证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对于女子刘汶欢来说,到了20岁才喜获公民权,今早在这张得来不易的大马卡到手后,直呼心情激动。
刘汶欢于5月24日,在内政部获得其第4份公民权申请获批的通知函后,接着于6月21日在国民登记局总部,获得政府援引联邦宪法第15A条款,把她登记成为大马公民的证书。

根据公民权证书,政府是于6月10日把她登记成为公民,因此意味她是从当天起,才正式成为大马人。
联邦宪法第15A条款赋予中央政府特别权力,只要是在政府认为恰当的特殊情况下,就可让任何21岁以下人士,登记成为公民。
刘汶欢上个月领取公民权证书后,就办理申请身分证的手续,并在今早终于获得她苦等多年的大马卡。
她在国民登记局总部接受《中国报》的访问时说,她在获该局柜台获官员递上大马卡的那瞬间,感到很激动。
她难掩喜悦之情,也分享她直接到移民局总部申请护照的雀跃心情。

她笑言,在拿到大马卡后,会逐步完成此前因无国籍,而无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考取驾照、开设银行户头以及电子钱包账户等等。
她再次感谢这些年来,在她为获公民权经历的漫长艰辛过程中,曾帮助她的所有亲友,包括今早载她领取大马卡的男友曹家俊,以及多次为处理她及哥哥公民权申请奔波的二伯刘金泉和二伯母邝春英。
她也特别感谢其大伯母何带喜(58岁)的养育之恩,在她人生路上用爱灌溉她,让她饱食暖衣。
她不忘感谢此前曾通过新闻报导,并向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反映其困境的《中国报》。
(本报黄绣晶摄)
与哥哥一起
名正言顺成为大马人
刘汶欢于2019年,见证当年16岁的哥哥刘思远获得公民权和蓝色身分证,如今在时隔5年后,她也终于迎来自己获得大马卡的这一天,让她和哥哥一样成为名正言顺的大马人。
刘汶欢的亲生父亲刘金汉曾于2010、2011和2015年,3次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款,为女儿向国民登记局提呈公民权申请,无奈申请都被驳回。
刘汶欢的二伯刘金泉(62岁)和二伯母邝春英(58岁)于2023年7月31日,获新古毛地庭批准领养刘汶欢后,在同年9月18日为她向国民登记局总部,提交第4份公民权申请。
刘思远是于2011年被二伯和二伯母领养,经二伯于2015年为他提呈第3份公民权申请后,终在2019年7月10日,喜获政府援引联邦宪法第15A条款,把他登记成为大马公民。
刘汶欢当年和家人陪伴哥哥到国民登记局总部,见证哥哥获得蓝色身分证的一幕,固然替他高兴,但也令她思考自己何时能和哥哥一样。
当时,刘金泉和邝春英都安慰刘汶欢,告诉她很快就会轮到她获得公民权。
新闻背景:
2024年6月10日之前,刘汶欢是在国内土生土长的无国籍孩子,她是于2004年9月17日,在雪州万挠一家私人医疗中心出世,并在叻思新村长大。
由于其大马籍父亲刘金汉(42岁)和在孤儿院长大的无国籍母亲陈素云(40岁),在她出世前没有注册结婚,因此令她成为非婚生子,最终与母亲及比她年长一岁的哥哥一样无辜沦为无国籍人士,无法依法自动获得公民权。
这是因为政府根据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1(a)条文与第二附表第三部分第17条文同读下,在定夺非婚生小孩是否可获公民权一事上采纳的立场是非婚生孩子的国籍,应依照母亲国籍而定。
《中国报》曾于2023年8月15日,报导刘汶欢诉说因为没有一张蓝色大马卡在身,而令她在中学毕业后陷入彷徨,无法为人生道路作规划的困境。
本报也曾向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反映刘汶欢的遭遇,获部长亲自回复指他将采取行动跟进此事。
由于刘金汉已另组家庭,而陈素云在刘汶欢年幼时就已离开家里,因此汶欢和哥哥刘思远从小是在伯伯和伯母照料下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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