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一名工程师被控蓄意致伤妻子,今日中午被控上槟城推事庭时不认罪,案展8月21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安诺被控在今年6月22日早上约7时30分,在位于槟岛牛汝莪的住家,蓄意致伤其妻子莎拉,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可与同一法令第326A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在刑事法典326A条文下,即蓄意致伤配偶或前配偶、儿童、残疾人士或家庭成员,被判以上双倍的刑罚。

主控官莎依拉副检察司建议以7000令吉保释,并设下条件,下令被告在案件审讯过程中,不准骚扰受害者,同时不准要求受害者撤销报案书。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被告是名工程师,月入6000令吉,必须承担妻子、2个幼小孩子,还有因病卧床母亲的生活费,因此希望法庭给予最少的保释金。
推事西蒂努鲁苏海拉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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