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8日讯)47岁华裔餐馆女老板一人到泰南合艾背包旅行,3天后从玻州巴东勿刹关口回国时,被发现包里有6万5160令吉现款,却没有依法申报而被扣查。
事主来自北马一带,她在本月24日下午24分,在入境时将被告放入扫描器通过安检时,被官员发现背包内有超巨额现金。
玻州关税局局长依斯迈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根据我国法律,任何携带超过1万美金(约4万7200令吉)者,不论是出入国境,都必须填写7号表格并申报,但事主并无法展示相关文件。
该华妇指出,她经常都会带巨款出国游玩,也称并不知晓超过1万美元就必须申报。
他说,该妇女指出他是在本月21日独自到合艾自助游,没有进行任何非法交易,而官员也没有在背包内发现其他违禁品,包里只有私人用品。
玻州关税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条文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28B条文调查,罪成可被罚款不多于30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也指出,这是玻州关税局今年取缔的第一宗携带巨款出入境安检,而事主也已经获得口头保释,案件也已转交武吉阿曼总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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