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马立认为,尽管日前声称被王室保镖攻击的华裔聋哑电召车司机,在事后指双方已和平解决问题,不愿延伸事件,但基于案件涉及刑事成分,认为警方有必要继续调查。
他今日发文告说,捍卫自由律师团提醒执法单位,在任何涉及犯罪行为的刑事案,肇事者和受害者之间,不存在“和解”的说法。
他透露,一旦警方接获有关刑事案的投报,便有义务负起责任展开调查,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3(3)条文,有阐明警方需维护和平与安全、预防和侦查犯罪,并且逮捕及提控罪犯。
他指出,不能因为投报被撤回或已经解决,警方就没有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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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允许这样的行为,那么当权者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强迫他人撤回针对他们的任何投报。”
再益马立说,这样的情况将导致我国的司法系统“崩溃”,并指宪法第8条文阐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受到保护,且有关案件涉及公众利益,因此他们促请警方继续调查此案。
此案于前天11时许,在隆市某高级酒店外发生。
一名华裔聋哑电召车司机(46岁)声称将车停在酒店大堂外等待接客时,疑没有注意到被要求移车的指示,结果被王室成员的保镖,用拳头攻击其头部。
司机当天下午报案后,于同日晚上销案,声称案件已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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