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9日讯)4名关税局执法助理因收取合共3万9800令吉贿赂,今日在地庭面对49项控罪,但他们皆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里扎(43岁)、莫哈末哈纳菲(39岁)、莫哈末沙里尔(39岁)和阿里亚斯(48岁)是各别聆听控状后,向法官拿督阿妮达表示不认罪。
莫哈末里扎被控于2017年2月16日至4月10日,收取1万5350令吉贿赂,抵触9项控罪;莫哈末哈纳菲被控于2020年6月14日至2023年1月23日,收取1万2600令吉贿赂,抵触10项控罪。
莫哈末沙里尔则被控于2018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22日,收取8450令吉贿款,抵触26项控罪;而阿里亚斯被控于2019年6月16日至2022年7月20日,收取3400令吉贿赂,抵触4项控罪。
上述所有控罪分别是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蒲种再也、沙叻丁宜新镇和加影银行分行发生。
4名被告被指通过线上汇款方式,从一名38岁的公司持有人那里收取贿赂,作为让该公司货运罗厘可不经检查,从吉隆坡国际机场货柜中心驶出的报酬。
他们是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下被控,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5倍贿金,视何者为高。
法官随后允许莫哈末里扎和莫哈末哈纳菲各以1万5000令吉、莫哈末沙里尔以1万令吉和阿里亚斯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定于7月11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是莫哈末阿斯拉夫、努鲁阿蒂卡和玛兹雅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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