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22岁巫裔男子被控强奸和指奸13岁女童,被告不认罪,案订今年6月10日过堂。
被告和受害女童是亲戚关系。
22岁被告今日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地庭,首控状指被告于今年4月8日凌晨2时,在马六甲峇株安南双溪布达一间组屋单位,强奸13岁6个月女童,独犯刑事法典376(1)强奸条文。
(视频:王绍其)
在此条文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次控状指被告在同一天、时间和地点,指奸和性侵同一名受害者,触犯2017年性侵犯儿童法令14(a)条文。在这项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主控官拉希达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2万令吉担保,同时附加条件包括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接近和干扰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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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辩护律师诺花琳荙代表她的当事人指,单身的被告是一名工作月入只有1000令吉的散工,与做厂工的53岁母亲同住,而且母亲患有高血压,也即将在5月6日动手术切除肿瘤,希望法庭降低保释数额。
法官阿莎罗妮考量主控官与律师请求后,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担保,也谕令被告不得在此案审理期间接近和骚扰女童,并把案件定今年6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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