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从12月1日开始,新加坡雇员可以要求每周4天的工作制,更多在家工作的天数,以及错开上班时间。
根据香港《东网》报导,这是新公布的新加坡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内容。
另外,《联合早报》报导,新指导原则规定所有企业,须通过适当流程评估雇员的灵活工作安排要求。
这意味着,对于雇员正式提出的灵活工作安排申请,雇主应根据业务需求给予慎重考虑,并在两个月内书面答复是否批准,若拒绝则须说明理由。
这套指导原则旨在把申请和批复灵活工作安排要求的程序规范化,更方便雇员提出有关的请求,它没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决定权在于雇主。
新加坡人力部今日发文告宣布,政府接受由劳资政协作三方联合设立的工作组,就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所提出的所有10项建议。
新的指导原则将取代现有的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标准,及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参考原则。
它的不同之处在于从鼓励雇主自愿落实灵活工作安排,转为强制企业须有内部程序,允许雇员提出有关要求。
劳资政灵活工作指导原则工作组去年10月至今年2月,向雇主、雇员、人力资源从业者等展开八次谘询,也研究其他国家的最佳实践方案,并于去年10月前往澳洲、新西兰了解当地的做法。
也是工作组联合主席的人力部政务部长颜晓芳说,有雇主在冠病疫情后向人力部反馈,一些员工和求职者不理解为何公司不继续推行疫情时实施的在家办公等安排;也有雇员反映,雇主对灵活工作安排有既定想法或不肯聆听相关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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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晓芳说,灵活工作可让更多想工作的看护者和年长者持续就业,也有助雇主吸引人才和维持竞争力。
新加坡雇主处理申请时,应考虑与业务相关的因素,不能以管理层不相信灵活工作安排为由,拒绝雇员的申请。
颜晓芳说,雇主能以相关申请会导致成本增加、不利生产力或不可行为由,拒绝批准。
她说,若雇主没认真考虑请求,被拒的雇员可寻求工会或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AFEP)协助。
“TAFEP会联系雇主,并引导和劝请他们遵守指导原则。工作组强烈建议先通过公司内部申诉机制解决分歧。”
她说,TAFEP以及人力资源专才学会接下来几个月将推出一系列课程、工作坊及谘询服务,协助企业有效落实灵活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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