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新加坡最大宗洗钱案的被告王宝森今日认罪,被判坐牢13个月,被缴获的800多万新元(约2800万令吉)资产也全数被充公。
据《联合早报》报导,王宝森为该案第三名被治罪的被告。
王宝森(32岁)共面对8项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法令、使用伪造文件、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以及抵触雇佣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王宝森和涉案的其他9人于去年8月15日在警方的大规模逮捕行动中落网,隔天(16日)被控上法庭,10人在被控后都不得保释,被还押至今已有约8个月。
王宝森被起获的资产超过800万新元,包括现金、房产和轿车等,这些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被充公。
根据案情,王宝森妻子何慧芳(译音)的汇丰银行户头于去年1月19日,收到一笔59万9965元(约210万令吉)款项。
当银行要求何慧芳提交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时,王宝森让妻子提交与Regili国际有限公司之间的伪造借贷合约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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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王宝森当时持直系亲属证,并无正当收入来源。他先是指这笔钱是他人偿还的贷款,后又称这笔钱是父亲在外国出售房地产所得,但皆无法给出细节,证明资金的来源。
另外,王宝森在2022年3月30日使用Hornet Bee国际贸易公司的147万6850新元(约518万令吉),支付汤林生路的柏皓(Park Nova)公寓单位10%的购屋款项。
起初,王宝森否认公寓是由他所购,随后却指是售卖比特币所得;控方指有合理怀疑两笔款项,皆来自他所涉及的海外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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