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8日讯)警方担忧,过早向儿童介绍社交媒体或数码平台,可能会导致儿童性罪案,如强奸和诱奸案发生!
警方数据也显示,儿童及青少年正从性罪案的受害者,转变成施暴者的趋势。
武吉阿曼性罪案、虐童及家暴调查组(D11)主任西蒂卡米莎助理总监指出,移动设备和社交媒体被滥用,是造成上述转变的原因。
“过早向儿童介绍社交媒体或数码平台,可能会鼓励肢体或非肢体的性犯罪,如强奸和诱奸案发生。
“这(性犯罪)甚至可能不需要任何爱情,就发生在刚认识的人身上。”
她告诉英文《星报》,根据法律,10岁以下的儿童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涉及儿童受害者和施暴者的犯罪案件却不时发生。
她透露,去年警方共接获912宗涉及嫌犯是18岁以下的性犯罪案。
其中包括601起强奸案、17起猥亵案、18起非自然性行为案、23起性骚扰以及3起分发或持有淫秽物品案。
“有20名未成年人涉嫌,企图利用儿童制造色情物品(照片、视频等)。警方也记录了215起针对儿童的性侵犯案、9起非肢体性侵犯案以及5起涉及未成年人的诱骗案。”
她说,虽然10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因刑事指控而被拘留,但报警后,警方能对此展开调查,并查明儿童性犯罪发生的原因,协助相关机构和家庭进行早期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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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的性行为没有被举报,其家庭也没有采取行动找出原因及补救,孩子将认为这种行为在社会中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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