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涉及新加坡30亿新元(约105亿5272万3410令吉)洗钱案的第一名被治罪被告苏文强和二名被治罪被告苏海金在出狱后,将按所持护照的国籍遣送到相关国家。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在新加坡被定罪的外国人,刑满后就会被驱逐出境,按照他们所持有的有效护照国籍遣返回国,并不得再进入新加坡。
调查显示,苏文强(32岁)持有中国、柬埔寨,以及瓦努阿图3个国家的护照;而控方早前也指苏海金(41岁)持有5本不同国家护照,其中柬埔寨和土耳其的护照未被起获。辩护律师则称,苏海金除了有塞浦路斯(Cyprus)护照,中国护照已因他三四年前放弃中国国籍而不能使用,圣卢西亚(Saint Lucia)护照也已取消。

苏文强和苏海金在认罪后分别被判13个月和14个月。若两人在狱中表现良好,得以缩短三分之一刑期,或可分别提早在5月初和5月底获释。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局长周祥泰昨日通过新加坡警察部队发出的文告说,警方将不遗余力地打击滥用新加坡金融体系的不法行为,逮捕罪犯,并没收他们的不义之财。
他说,不法分子会企图通过建立复杂的企业结构,从海外接收赃款及洗钱,与家人在新加坡享受犯罪所得。警方将采取迅速且果断的行动,不让这些罪犯在新加坡有任何藏身之处。
另外,没收资产是当局的首要事项,除了要求不法分子被判刑,警方将在法律范围内采取所有措施,剥夺罪犯的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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