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日讯)一名从小就住在外婆家的少女,由中一开始就遭到舅舅侵犯,她直到读高中才把事情告诉妈妈,妈妈气哭,打电话质问哥哥:“为什么要对我孩子这样,难道你对我(性侵)还不够吗?”
虽然舅舅矢口否认性侵少女,但法官依据相关事证,认定他乱伦对年幼的外甥女发泄性欲,最高法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猥亵等罪,判他5年10月徒刑定谳。
少女告诉法官,她从中一开始被舅舅猥亵,她在厨房时煮饭时,他经过会打她屁股,“不然就突然抓一下我屁股,还从背后摸我胸部,或是在我睡觉的时候,把我的棉被掀开,然后把我衣服、内衣往上拉,摸我胸部”。
至于强奸,则始于她中三升高一时,小瑜指称当时她在睡觉,被舅舅脱掉裤子,她有翻身装睡,他又把她翻回正面性侵,第二次是她高一时,在外婆家厕所,舅舅进来厕所锁门强暴。
法官传唤少女的妈妈作证,她说:“女儿跟我讲被舅舅性侵的事,我就打电话给我哥哥直接骂他脏话,我说‘为什么要对我孩子这样,难道你对我还不够吗’,我质问他为什么要性侵我女儿,‘你都已经对我做了,还要对我女儿做’。”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