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0日讯)两名友族青年飙摩哆,被两名警员发现后追踪,岂料其中一人突然骑摩哆撞向警员,导致警员受伤。
威北代警区主任西蒂诺莎拉瓦蒂今晚发文告证实,两名分别是19及20岁的青年,在威北双溪赖甘榜直落一带飙摩哆,两名警员发现后追踪至南北大道(往北方向)121.5公里处。
“岂料,其中一名男子骑摩哆撞倒其中一名警员后,双双跌倒,被撞倒的警员左肋骨骨折、左腿红肿及脑震荡,肇事青年则擦伤。”

她说,威北警方交警调查执法组是于今日凌晨3时,在威北双溪甘榜直落及北海外环公路展开道路临检行动,当时有一群人在甘榜直落红绿灯处违法飙摩哆。
“两名警员锁定上述两名青年的摩哆进行追踪,才发生碰撞事件。”
她说,目前两名友族青年已被警方扣查,初步调查显示,其中一人所骑的摩哆使用假车牌。
“两人的摩哆因涉及非法改装、无驾照、无保险、无路税等,遭警方扣查。”
警方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鲁莽驾驶)、108(3)(f)条文、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29(1)条文展开调查。
同时,基于其中1名青年妨碍警员执行任务,即对要展开检查的警员进行挑衅,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353条文(用武力妨碍执行公务)及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进行调查。
在刑事法典353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而在刑事法典186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两年或被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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