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8日综合电)台湾一名蔡姓男子2022年9月5日凌晨3时许,骑Ubike在台北市南京东路寻找猎物,尾随一名夜归女到住家楼下,突然勒住女子脖子并将她压在地上,粗暴扯下她裤子导致拉链断裂,女子大喊救命,蔡男仍以左手中指侵入阴道约1分钟,女子极力反抗并咬住蔡男手指大声呼救,邻居听见在阳台喝斥:“你在干嘛我要报警。”蔡男才悻悻然罢手。蔡男应讯时竟说:“我觉得她还不错,所以才会有性侵她的念头,如果她是老太婆或很丑,我就不会想。”一审先前依强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认为他犯后态度恶劣,加码改判4年2月徒刑。
蔡男曾有性侵前科,他犯下尾随夜归女案之前3个月,约一名认识的国中少女在公园见面,说在母亲抽屉里找到安全套,“是男生会用到的东西”,少女说不知道安全套是什么,蔡男说没有带在身上,随即表示剪短发的少女看起来像男生,要她一起进入公园男厕。
少女傻傻跟着进入男厕隔间内,最终跟他性交。
少女回家后把事情告诉家人,并去医院验伤,她弟弟气愤姐姐被欺负,帮忙搜证,他用姐姐的手机传讯给蔡男称:“超爽的,下礼拜五再一次好不好?”蔡男回覆:“你都没感觉。”弟弟又传:“因为没感觉还想再来一次。”蔡男称:“好,很累。”法官依据对话等事证,认定蔡男与少女在公厕性交,虽未违反她意愿,仍触犯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一审先前将他判刑10月,现由高等法院审理中。
另外,蔡男2021年9月16日晚间,在台北市内湖运动中心前看见一名女子独行,上前假装询问时间,接着尾随女子进入运动中心旁边的女厕,从隔壁厕间上方窥视女子上厕所,她察觉后立即逃离女厕跑到外面广场,蔡男追上去将她压制在地,用手捂住嘴巴强吻、抚摸大腿及下体,法院已依强制猥亵罪判蔡男1年徒刑定谳。
文:台湾壹苹新闻网
图:AI生成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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