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7日讯)”3名匪打抢不遂其中1人遭撞死案” ;涉嫌打劫韩文豪的两名男子,与已过世的匪徒
,面对持械抢劫罪名。
据了解,当事涉嫌参与抢劫的死者,虽与逝世,但也按程序,仍被列为第3被告。
两名被告莫哈末札基(28岁)与札兹米(41岁)被指与另一名被告莫哈末沙宛依兆丁(死者,29岁)于3月19日清晨6时39分,在哥打士打县吉打港口一家西药行前面,企图集体打劫一名男子(韩文豪),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95条文(持械抢劫)。

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2名被告不获准保释。
地庭法官诺再汉谕令案展至4月28日,以让两名被告寻求法律援助局协助。
根据早前报导, 3名蒙面匪徒在3月19日清晨六时许,持铁棍意图打抢一名男子,男子情急下欲驱车逃离现场时,却意外撞死其中一名匪徒。
另两名劫匪被逃走,过后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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