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综合电)台湾一名男子阿俊(化名,下同)与女同事小莉交往,并于去年3月登记结婚,双方约定同年9月补办婚宴。没想到,人夫在婚宴前夕发现,女方每逢他加班之际就无法联络,便请友人暗中查访,不料竟揪出小莉与公司下属阿荣甜蜜出游,还一起到摩铁开房,经追问后才知自己被戴绿帽,愤而对小王提告并求偿80万元(约11.9万令吉)。
根据判决书,阿俊主张,他与小莉、被告均为同事,自己是调度组组长,被告为其下属,担任司机工作。原告与小莉于2023年3月15日登记结婚,约定于同年9月16日办理婚宴。岂料,原告发现小莉常利用他加班之际无法联络,甚感不安,遂委请友人暗中查访,赫然发现妻子与被告多次共同出游。

阿俊指控,小莉和被告在大庭广众下公开牵手、紧密依偎,甚至多次至汽车旅馆幽会发生关系,犹如热恋男女,经与女方沟通后,小莉坦承婚外情,且被告知悉她为有配偶之人,原告已完全丧失继续维持婚姻之信任,故双方协议于当年9月15日离婚,让他内心痛苦万分,还要一一通知亲友取消婚宴,要求阿荣赔偿80万元。
小王辩称,小莉谎称她已和阿俊分手,并已恢复单身状态,导致他误信对方单身,实不知或可得而知女方为有配偶之人,因被告自2022年7月起至2023年6月8日前担任货运司机,上班日需至公司上货,上货后将货物载运到指定地点,因工作性质关系,较少与其他同事接触,未曾听闻2人结婚之消息。
新北地院勘验相关对话,发现原告曾质问小莉“阿荣知道你是我老婆吗?知道还不知道?”女方回称“知道”,之后面对男方多次质问仍未改口,显见被告知悉小莉是有配偶之人,但仍与其交往,已逾越普通男女正常社交往来分际,审酌双方经济条件、小莉已赔偿原告30万元(约4.46万令吉)等情状,判处阿荣应赔偿15万元(约2.23万令吉);可上诉。
文 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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