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一名印刷厂经理因将2540份《古兰经》送往非穆斯林工厂装订成书,违反了《古兰经》印刷管制与执照局(LPPPQ)发出执照的条件,今早在推事庭面控,被告当庭认罪,被判罚款6000令吉。
推事诺娜塔莎在做出裁决时,也谕令被告依朵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监禁6个月替代,被告选择缴付罚款。
42岁的依朵拉被控在2023年9月5日下午3时左右,于沙登岭工业园的一家印刷厂犯下有关罪行,抵触1986年《古兰经》文印刷法令第5(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

案情显示,有关当局是在发觉被告所印刷的《古兰经》没有遵守LPPPQ发出执照的条件后,决定充公有关《古兰经》。
根据有关执照条件,执照持有者须确保《古兰经》的印刷、发行和出售程序都是由穆斯林处理,同时也确保《古兰经》的文字时时刻刻受到保护。
代表内政部的主控官莫哈末阿敏建议法官判处被告适当的刑罚,但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以此次是初犯为由,要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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