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2日综合电)台湾南投县1名许姓男子年仅20岁,却已有3次婚姻纪录并育有3子,还与未满14岁的国中少女交往并同居,更多次殴打少女并违反其意愿性侵得逞,甚至胁迫她卖淫、强拍其裸照向人借钱,每次得手5000元台币(约741令吉)不等。
南投地院审结,依强制性交、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将许男重判14年6月徒刑。
判决指出,许姓男子国中毕业即未升学,从事铁工,虽然年仅20岁,却已结过3次婚,与3任妻子都各生有1个孩子。

2021年9月,许男透过IG认识1名未满14岁的女网友,并进一步交往,在台中市租屋同居。许男脾气暴躁,被害少女若不同意发生性行为,就会遭到殴打、责骂,导致被害少女长期处在暴力阴影下,不得不就范。
2022年2月,许男佯装少女以交友软体认识1名男网友,约定以5000元性交易。少女因恐遭许男打骂,只好前往南投县水里乡与男网友见面,男网友当面交付5000元,带她到汽车旅馆性交易。
事后,少女将款项交给许男,但许男没多久花光了,再以少女名义约该名男网友性交易,少女一度反悔惨遭许男殴打,只好依约完成性交易。
许男除威胁少女赚皮肉供其花用外,还多次胁迫少女拍摄裸照,以提供裸照方式向他人借钱花用,其中1名陈姓男子同意借给她2000,要求“要有露脸跟全身”、“下面的也要露”、“自慰的动作拍拍看”,取得少女2张裸照得逞。
南投地院审理后,认定许男对被害少女犯下1个“对未满十四岁女子为性交罪”,3个强制性交罪,3个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意图营利以强暴胁迫方法使少年为有对价性交行为罪”,2个“意图营利而胁迫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未遂罪”, 合计共9罪分别判处3年6月至10年2月不等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14年6月。可上诉。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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