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受到网络诈骗投资诱惑,在农业公司担任会计执行员的华裔单亲妈妈,承认挪用公司逾68万令吉公款的6项罪状,遭法庭共判24年监禁。
(本报郑素瑾摄)
被告于去年6月被控失信罪后,于今日改口认罪,分别在两间地庭法官前,在每项控状下被判坐牢4年,即共坐牢24年,唯刑期同时执行,也从被捕日算起。
44岁的被告陈晓玲(译音),面对的6项控状指她于2019年5月24日至同年10月23日,在甲皇冠广场的Hap Yeng Seng有限公司内,身为公司的会计执行员,被发现从公司银行户头挪走68万0126令吉13仙,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
被告在两名法官莫哈末沙比里依斯迈及达马菲克里面前,承认失信罪,其代表律师诺阿蒂法卡玛说,被告受到网上诈骗集团的投资伎俩诱骗,而挪用公司的钱。

她说,被告为一名单亲妈妈,还要照顾年迈母亲,这是被告初犯,对本身的行为已悔改,而且于去年6月20日被捕后,在扣留期间配合调查工作,纪录良好。因此,希望减轻判刑,及从被捕日算起。
两名负责主控此案的是拉昔达副检察司及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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