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1日综合电)台湾云林县斗南镇本月15日晚间10点多一起命案,当时29岁的刘姓男子、同龄的黄姓男子因债务纠纷,在旅馆内动粗,将一名33岁的徐姓男子殴打致死,手段凶残,事后2名男子自己到派出所自首。
检察官介入调查,认为2人将受害人凌虐致死、杀人等,且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云林地检署说明,刘男、黄男虽是自行到案,但2人涉嫌杀人等重罪,检察官彭彦儒于15日晚间开立拘票、拘提2人,并于翌(16)日进行司法相验,在18日完成解剖,初步了解,受害人身上有多处瘀伤,且死亡多时,至于详细死亡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检察官在侦讯后,认为其2人涉嫌《刑法》第271条第1项杀人、第302条之1第2项、第1项第4款凌虐致人于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系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灭证之虞,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文:台湾TVBS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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