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9日讯)一名17岁少女晶晶(化名)身心出状况,晚上有时会失控大叫,爸妈认为她中邪,带去某宫庙请陈姓男子驱鬼,陈男将晶晶带进小房间,叫她脱掉上衣,然后用毛笔沾红墨水在胸部画符,接着以“妳身上的小鬼很厉害”为由,佯称必须加强作法,随即强脱晶晶裤子猥亵,以毛笔在下体画符。

晶晶被陈男的淫行吓呆,事后告诉学校老师并报警,最高法院维持前审见解,考量陈男是中度智能障碍,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减刑,判决6月徒刑定谳,须坐牢。
这件神棍猥亵案发生在2021年8月,晶晶告诉法官,因为她身体状况有点奇怪,晚上有时会无法控制自己、大叫,所以父母带她去找陈男。
陈男画完符咒后,表示要等符咒乾掉,要求晶晶全裸吹电风扇,过程中还一直摸她的手、盯着她身体看。
晶晶事后把事情跟父母讲,他们听完表情很严肃,但担心报警对晶晶会造成第二次伤害,所以不打算报警,直到晶晶对学校老师说出这件事,校方跟社工才介入处理,协助报警。
陈男应讯时,供称当时是晶晶的父母带她来收惊,晶晶表示她呼吸困难、喘不过气很难受,强调自己只有在大腿内侧画符,没有触碰她下体。
法官依据相关事证,认定陈男行为构成加重强制猥亵罪,审酌他中度智能障碍,减刑后判决6月徒刑定谳,须坐牢。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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